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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2011-08-29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深证TMT50ETF

基金主代码

159909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62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191

赎回起始日

201191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结果。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依据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25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2.1 前端收费
-


3.2.2 后端收费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25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


7.1.2 场外代销机构
-


7.2 场内销售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财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9.2 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者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本公告仅对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上的《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