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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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招商添裕纯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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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
006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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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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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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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名称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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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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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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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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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起始日 |
2019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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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起始日 |
2019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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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9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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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9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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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9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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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招商添裕纯债A |
招商添裕纯债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6489 |
006490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5月10日起开放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有关本基金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司2019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开放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1) 赎回份额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7日 |
1.50% |
7日≤N<30日 |
0.75% |
N≥30天 |
0% |
(注:1个月指30天,依此类推)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7日 |
1.50% |
7日≤N<30日 |
0.75% |
N≥30天 |
0% |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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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转换业务
(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并根据上述规定按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转出开放日:本基金从2019年5月10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转出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转出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赎回或转换转出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5、 基金销售机构
(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5.1.2 场外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
代销机构信息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热线: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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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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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9年5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对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在2019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