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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招商金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平安银行以及东莞农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9-08-19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以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理服务费用协议》,自2019819日起,代理招商金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6332C类基金份额00633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平安银行以及东莞农商银行全国各具备基金代销资质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以及东莞农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网址

客服电话

平安银行

bank.pingan.com

95511-3

东莞农商银行

www.drcbank.com

0769-96112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cmfchina.com

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3、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