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招商中证白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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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场内简称:白酒基金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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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
16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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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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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名称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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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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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中证白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中证白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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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1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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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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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招商中证白酒指数A |
招商中证白酒指数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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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1725 |
012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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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4178 |
1.4171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30,722,969,855.78 |
1,978,303,8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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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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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45 |
0.45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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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日 |
2022年1月4日(场内) |
2021年12月31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2年1月5日(招商中证白酒指数A);2022年1月4日(招商中证白酒指数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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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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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21年12月31日;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2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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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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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本次向招商中证白酒指数A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2年1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本次向招商中证白酒指数C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2年1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向本次场内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2年1月5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022年1月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金账户查询到账红利款。
2)向本次场外招商中证白酒指数A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2年1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向本次招商中证白酒指数C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2年1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2年1月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2年1月4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2年1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12月3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4)本基金场内份额将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