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相关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6-02-09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投资运作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2629日起对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产品实际情况修改《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履行适当程序。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三、重要提示

此次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已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629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29

附件一:《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交易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参考净值的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计算或委托其他机构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方法与公告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青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