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96号文准予注册的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9月8日成立。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需求,保障产品后续平稳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0:00起,至2026年10月1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4层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电话:0755-83196356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或授权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9月11日,即在2026年9月11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名(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3)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销售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销售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6年9月11日0:00起至2026年10月11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4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1、纸面方式授权
机构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的确定原则
(1)直接投票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有效的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投票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的,表决时间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地址,表决时间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2026年10月11日17:00以后送达收件人的纸面表决票,均为无效表决。
(2)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寄送纸面表决票的,若各表决票之意思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纸面表决票上盖章或未附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2)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4)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或指定系统的。
(4)如纸面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纸面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2)纸面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有涂改的、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3)纸面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
2、《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含1/2)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提供了不愿意参加二次大会的书面说明(具体需以基金管理人认可为准),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二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赖思斯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邮政编码:518040
2、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联系电话:95526
3、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4层、5层
联系人:甄真
联系电话:(010)81138973
邮政编码:100032
4、见证律师: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7-9555咨询。
附件一:《关于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方案说明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附件一:
关于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
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需求,保障产品后续平稳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有关事项。《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方案说明书》详见附件二。
为实施上述修改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修改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附件二:
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一、声明
1、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21年9月8日,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需求,保障产品后续平稳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有关事项。
2、本次修改法律文件方案须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修改要点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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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
原文条款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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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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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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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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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
37、开放期:指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37、开放期:指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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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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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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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九、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停止基金份额的销售、调低基金份额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
九、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停止基金份额的销售、调低基金份额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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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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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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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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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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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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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1、2、3、5、6、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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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在合理时间内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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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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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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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1)在开放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1)在开放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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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五、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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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1、业绩比较基准设定的原因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等,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00%。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上,本基金选取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相匹配。 2、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基本信息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指数代码为CBA00203,指数具体信息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www.chinabond.com.cn。 3、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以每日收益率为基础,以时间加权为计算原则。 4、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类型、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审慎设置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监测指标和相关阈值。触发指标阈值的,基金经理原则上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制度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或者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角度出发,对是否允许突破指标阈值作出决策,并对决策执行情况加强跟踪评估。 基金管理人在监测业绩比较基准偏离过程中,可以采用合适的基金业绩表现类指标(信息比率、跟踪误差、超额收益、卡玛比率等);对于债券资产,可以采用久期中枢、信用风险暴露集中度、含权资产(如有)仓位与结构、最大回撤等指标。 5、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1)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新业绩比较基准生效前三十日公告并充分说明变更原因、差异及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原有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无法持续运作、编制方案发生重大修订等客观因素导致业绩比较基准无法再表征基金产品投资风格,或不再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或与主要的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不再匹配;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不再具备市场代表性;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相同或相近特征的要素等,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2)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涉及以下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变更注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程序,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等拟进行重大调整,并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 2)其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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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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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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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经履行适当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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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和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管辖并从其解释。 |
(二)其他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其他修改或必要补充。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三、《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下一工作日生效,原《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失效。具体日期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方案说明书》以上要点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并实施修改方案。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7-9555
网址:www.cmfchina.com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代理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名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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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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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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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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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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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添呈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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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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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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