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FATF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声明和文件
2010-3-5
1、2010年2月18日针对伊朗、安哥拉、朝鲜、厄瓜多尔、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土库曼斯坦、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的声明
http://www.fatf-gafi.org/dataoecd/34/29/44636171.pdf
2、2010年2月18日针对安提瓜及巴布达、阿塞拜疆、玻利维亚、希腊、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摩洛哥、缅甸、尼泊尔、尼日利亚、巴拉圭、卡塔尔、苏丹、叙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泰国、土耳其、乌克兰、也门的有关文件
http://www.fatf-gafi.org/dataoecd/34/28/44636196.pdf
风险提示
2009-11-26
1、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声明
(1)2009年6月26日针对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的主席新闻稿
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15/0,3343,en_32250379_32236836_43193871_1_1_1_1,00.html
(2)2009年2月25日针对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的声明
http://www.fatf-gafi.org/dataoecd/18/28/42242615.pdf
(3)2008年10月16日针对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的声明
http://www.fatf-gafi.org/dataoecd/25/17/41508956.pdf
(4)2008年6月20日针对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和塞浦路斯北部的主席新闻稿
http://www.fatf-gafi.org/dataoecd/50/1/40879782.pdf
(5)2008年2月28日针对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和塞浦路斯北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