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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0-04-27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1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330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430

赎回起始日

2020430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430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430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430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届时将提前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300万元

0.50%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500万元≤M

1000/

 

3.2.2 后端收费

-

(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4、 日常赎回业务

(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0天≤N7

1.50%

7天≤N30

0.10%

30天≤N

0%

 

(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5、 日常转换业务

(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算。

(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转入开放日:本基金从2020年4月30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转入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7.1.2 场外销售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陈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45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原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2005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规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暂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届时将提前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6)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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